• 律师简介
    刘艳华律师,有十余年丰富的执业经验。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,第一届北京市东城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,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律所管理与指导专业委员会委员。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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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信息
    执业地区:
  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民生大厦18层
   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
    律师职务:
    主办律师
   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800
    擅长领域:
   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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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信息
    可信认证:实名、执业、平台
    客户好评:1
    已服务:3
    响应时间:一小时内
  • 亲办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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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答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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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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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4
    尊敬的刘律师您好!您的回答我非常满意,不愧为首都律师、百姓的律师!还有新的问题,恳请帮助!我现工作单位为国企,最近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撤销我的工作单位,让我直接到撤销后的民营企业上班。我想咨询问题有三点:1、在没有“改制方案”和“职工安置方案”的情况下,先撤销国企单位,程序合适吗?2、单位撤销是改制的一种吗(上级主管部门解释,单位撤销不是改制)?3、“职工安置方案”需要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吗?(上级主管部门的解释:因为单位撤销,所以不能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第41条、国办法(2005)60号文第四条和总工发(2005)50号文第五条,所以职工安置方案不需要经过职工大会审议通过》)
    2012.01.11 来自匿名用户